株洲市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

株洲市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湖南惠天然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湖南省株洲市渌口区人民法院 执行结案通知书 (2023)湘0212执4号 株洲市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湖南惠天然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申请执行人株洲市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湖南惠天然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房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在执行过程中,本院扣划了被执行人湖南惠天然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银行存款人民币共计554176元【含执行费7863元】,申请执行标的已执行到位,申请执行人株洲市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执行完毕结案,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的规定,现予执行完毕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三年二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