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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平市泰和热工设备制造有限公司、哈尔滨市润禄建筑安装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四平市铁西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吉0302执保706号
申请人:四平市泰和热工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被申请人:哈尔滨市润禄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本院执行的四平市泰和热工设备制造有限公司与哈尔滨市润禄建筑安装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院未查到被申请人有财产可供保全。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二十一条规定,该案按无标的物可实施保全方式结案。
执行员 管玉波
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八日
书记员 孙 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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