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石柱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运、湖南省石柱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等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广东省乐昌市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粤0281执1275号
**运、熊世杰、李幼文、湖南省石柱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运、熊世杰申请执行李幼文、湖南省石柱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1237200.05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1507325.45元,其中,本金773703.27元、利息463496.78元(计至2020年8月19日)、利息235197.35元(从2020年8月20日计至2022年8月21日)、迟延履行利息2707.96元、案件受理费及财产保全费17448.09元、执行费14772元。本院将案款1475105.36元转付给**运、熊世杰,将案件受理费及财产保全费17448.09元、执行费14772元转付给广东财政代收费专户。至此,**运、熊世杰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2)粤02民终1245号民事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二年九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