沅江市有为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某某、天津甘泉集团有限公司等人格权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湖南省益阳市赫山区人民法院 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湘0903执2303号 申请执行人:***,男,1974年2月15日出生,汉族,住湖南省益阳市资阳区。 被执行人:天津甘泉集团有限公司,住所地天津市津南区葛沽镇三合村。 法定代表人:***。 被执行人:沅江市有为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湖南省益阳市沅江市琼湖办事处太白社区新坝湖路。 法定代表人:***。 被执行人:中交第二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住所武汉市东西湖区金银湖路11号。 法定代表人:***。 被执行人:本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天津甘泉集团有限公司、沅江市有为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中交第二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一案,经本院执行,已全部执行完毕,现予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二年八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