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长清工业设备安装维修工程处、山东雪原昌盛洗涤制品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东省沂水县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1)鲁1323民初3907号
原告:济南市长清工业设备安装维修工程处,住所地:济南市长清区崮云湖街道办事处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1137806165936。
投资人:***,负责人。
委托代理人:***,山东力维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山东雪原昌盛洗涤制品有限公司,住所地:山东省沂水县庐山化工工业园(庐山中路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1323MA3CF7J72R。
法定代表人:臧十月,董事长。
原告济南市长清工业设备安装维修工程处与被告山东雪原昌盛洗涤制品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7月28日立案。原告济南市长清工业设备安装维修工程处于2021年8月25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济南市长清工业设备安装维修工程处的撤诉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济南市长清工业设备安装维修工程处撤诉。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计2851元,保全费2120元由原告济南市长清工业设备安装维修工程处负担。
审判员 ***
二〇二一年八月二十八日
书记员 邱 甜
山东省沂水县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1)鲁1323民初3907号
原告:济南市长清工业设备安装维修工程处,住所地:济南市长清区崮云湖街道办事处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1137806165936。
投资人:***,负责人。
委托代理人:***,山东力维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山东雪原昌盛洗涤制品有限公司,住所地:山东省沂水县庐山化工工业园(庐山中路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1323MA3CF7J72R。
法定代表人:臧十月,董事长。
原告济南市长清工业设备安装维修工程处与被告山东雪原昌盛洗涤制品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7月28日立案。原告济南市长清工业设备安装维修工程处于2021年8月25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济南市长清工业设备安装维修工程处的撤诉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济南市长清工业设备安装维修工程处撤诉。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计2851元,保全费2120元由原告济南市长清工业设备安装维修工程处负担。
审判员 ***
二〇二一年八月二十八日
书记员 邱 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