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凯茂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湖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余三水劳务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河南省兰考县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豫0225执218号
余三水、湖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本院在执行(2021)豫0225民初2131号民事判决书余三水与湖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湖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按照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履行完毕,申请人余三水已收取执行标的款975195.65元并对被执行人湖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履行完毕予以确认。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本案以执行完毕方式予以结案。
特此告知
二〇二二年一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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