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湖南省双峰县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3)湘1321执3465号
本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湖南中***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追索劳动报酬纠纷一案,申请执行内容为:1、被执行人***支付申请执行人工资款6828元,并支付自2023年2月1日起以6828元为基数按年利率3.65%计算至实际付款之日止的利息;被执行人***、湖南中***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对本金6828元承担连带清偿责任;2、被执行人***支付申请执行人垫付的诉讼费25元。
执行过程中,三被执行人自动履行支付申请执行人工资款6828元的义务,剩余执行标的,申请执行人自愿放弃。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本案按执行完毕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