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市通盛路桥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岳阳市通盛路桥工程建设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执行实施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青海省天峻县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青2823执88号
申请执行人:***,男,汉族,1978年1月11日出生,青海省湟中县人。
被执行人;岳阳市通盛路桥工程建设有限公司,住所地:湖南省岳阳市云溪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XXX。
法定代表人:肖伟,该公司经理。
本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岳阳市通盛路桥工程建设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35337.50元。在本院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岳阳市通盛路桥工程建设有限公司自动履行35767.5元,其中执行费430元。本院已于2022年4月14日将该款转付给申请执行人***。至此,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1)青2823民初489号民事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二年四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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