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广视通技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厦门章鱼互动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与北京广视通技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不当得利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19)京0106民初4685号
原告厦门章鱼互动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厦门市湖里区后坑后社303号之205室。
法定代表人张磊,总经理。
委托代理人万春慧,女,厦门章鱼互动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员工。
被告北京广视通技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六号。
法定代表人钱洁,总经理。
委托代理人袁韶光,北京市同创律师事务所律师。
本院在审理原告厦门章鱼互动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诉被告北京广视通技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不当得利纠纷一案中,原告厦门章鱼互动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于2019年3月28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厦门章鱼互动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提出的撤诉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厦门章鱼互动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撤诉。
审判员  魏敬贤

二〇一九年三月二十八日
书记员  贾思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