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界好人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

某某好人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与某某东能置业有限公司合同纠纷首次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湖南省***市永定区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 (2023)湘0802执1795号 申请执行人***好人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湖南省***市永定区西溪坪办事处***居委会。 法定代表人***,该公司董事长。 委托执行代理人***,湖南天门律师事务所律师,代理权限为特别授权代理。 被执行人***东能置业有限公司,住所地湖南省***市烟草公司办公楼四楼(且住岗)。 法定代表人**,该公司执行董事。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好人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与被执行人***东能置业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中,申请执行人***好人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于2024年1月11日向本院撤回对该案执行申请。本院认为,申请执行人***好人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撤回执行申请是对自己权利的处分,符合法律规定,其请求应予以支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八条第(一)项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2023)湘0802执1795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长*** 审判员*** 审判员*** 二〇二四年一月十一日 书记员庄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