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禄丰县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0)云2331执保43号
***与**天路铁路工程有限公司诉中财产保全一案,本院根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禄丰县人民法院(2020)云2331民初1018号民事裁定书,于2020年8月20日,通知**天路铁路工程有限公司扣留了中国铁路昆明局集团有限公司广通供电段已经支付到被申请人**天路铁路工程有限公司账户由被申请人代收的禄丰虹桥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永广线永仁至元谋段铁路线路封闭工程款中的2500000元,本案已保全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十一条的规定,现予结案。
二〇二〇年八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