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色达县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川3333执保1号
***、稻城县毅辉建筑有限公司:
***、稻城县毅辉建筑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财产保全一案,申请执行保全标的31000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冻结被申请人稻城县毅辉建筑有限公司在甘孜州农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稻城支行账户为90310120000008319的银行存款310000元,冻结期限为一年。至此,***向本院申请执行的四川省色达县人民法院作出的(2020)川3333财保1号民事裁定书已部分保全,现予以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