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耐(天津)建材贸易有限公司

福耐(天津)建材贸易有限公司与上海全筑建筑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天津市津南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1)津0112民初8399号
原告:**(天津)建材贸易有限公司,住所地天津市津南区长青科工贸园重庆街60号。
法定代表人:宋秀军。
被告:上海全筑建筑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上海市徐汇区南宁路1000号。
法定代表人:朱斌。
原告**(天津)建材贸易有限公司与被告上海全筑建筑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7月7日立案。原告**(天津)建材贸易有限公司在本院尚未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情况下,明确表示不在向法院交纳诉讼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一十三条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按**(天津)建材贸易有限公司撤回起诉处理。
审判员  高瑞
二〇二一年七月八日
书记员  马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