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郴州粮油机械有限公司

湖南郴州粮油机械有限公司、江苏太湖工业锅炉发展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湖南省郴州市苏仙区人民法院
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湘1003执恢150号
申请执行人湖南郴州粮油机械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江苏太湖工业锅炉发展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2年4月13日恢复执行,原执行案号为(2021)湘1003执916号,执行依据为湖南省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20)湘10民终1385号民事判决书,现被执行人已履行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本案执行完毕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