汶上县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
(2020)鲁0830执549号之五
被执行人山东力加力钢结构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830310358542F,;电话:15910088717。
法定代表人***。
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汶上县人民法院(2020)鲁0830执549号之五裁定书,已向被执行人山东力加力钢结构有限公司发出执行通知书,责令被执行人接到通知后3日内履行上述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但被执行人山东力加力钢结构有限公司至今未履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八十七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冻结被执行人山东力加力钢结构有限公司在中国邮政储蓄银行93×××88账户内存款人民币138656.55元,冻结期限为十二个月。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长***
二〇二〇年三月二十日
书记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