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岳峰建设有限公司

因驻玉岭多金属矿项目工程未严格组织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未严格执行矿领导带班下井制度,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不到位,未严格落实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未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未及时制止和纠正职工违章作业,依据《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二条第(一)项,高第平被罚款人民币壹万

  • 相关工程:

    --
  • 项目经理:

    高第平
  • 时间:

    2021-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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