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神禹水利水电建筑有限责任公司

湖南金子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申请株洲神禹水利水电建筑有限责任公司等合同纠纷一案财产保全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湖南省株洲市芦淞区人民法院
财 产 保 全 通 知 书
(2019)湘0203执保1104号
湖南金子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我院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一百六十六条之规定和(2018)湘0203民初3035号之二民事裁定书,对原(2018)湘0203执保564号申请人湖南金子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诉被申请人贺理雄、株洲神禹水利水电建筑有限责任公司合同纠纷一案,已解除财产保全措施:
2019年11月13日,本院依法解除申请人湖南金子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提供的担保财产:担保人杨瑰、胡亮名下共同共有的位于株洲市天元区新东路456号湘湾小区11栋冻结。
特此告知
株洲市芦淞区人民法院
二〇一九年十一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