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绿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连云港绿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如皋诚顺金属制品科技有限公司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江苏省东海县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2)苏0722执3834号 申请执行人:连云港绿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江苏省东海县。 法定代表人:Thierry,Paul,FrancoisBeheregaray。 被执行人:如皋诚顺金属制品科技有限公司,地址江苏省南通如皋市。 法定代表人:***。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连云港绿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与如皋诚顺金属制品科技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被执行人如皋诚顺金属制品科技有限公司已被移送破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破产法》第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2022)苏0722民初4017号民事判决书的执行。 本裁定立即执行。 审判长  *** 审判员  曹 建 审判员  ***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书记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