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0)粤1971执27247号
广东广龙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广东广龙建筑设计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一案【执行依据:东劳人仲院石龙庭案字[2020]43号仲裁调解书】,经本院执行,被执行人已履行完毕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的债权已实现,依照法律规定,通知如下:
东劳人仲院石龙庭案字[2020]43号仲裁调解书已执行完毕,予以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十月二十九日
本案联系人:蔡锦辉电话:0769-8170****
联系地址:东莞市石龙镇黄洲新城区方正大道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石龙法庭执行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