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广田方特科建集团有限公司

济南某某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深圳广田方特科建集团有限公司等租赁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1)鲁0102民初11326号
原告:济南**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山东省济南市济阳县崔寨镇前街村****。
法定代表人:万纯豹,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薛善和,济南天桥芙蓉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
被告:深圳广田方特科建集团有限公司,住,住所地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罗租社区罗组村黄峰岭工业区升平路******/div>
法定代表人:李卫社,董事长。
被告:深圳广田方特科建集团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住所,住所地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姚家街道华阳路**留学人员创业园**楼**某室div>
主要负责人:曹瑞国。
原告济南**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与被告深圳广田方特科建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广田方特科建集团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9月26日立案。原告济南**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于2021年10月27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济南**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的撤诉申请符合法律规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济南**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1076元,减半收取计538元,由原告济南**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负担。
审判员  姚文辉
二〇二一年十月二十八日
书记员  吴 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