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天鹏爆破工程有限公司

中色十二冶金建设有限公司云城尚品项目部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贵州省贵阳市白云区人民法院
案 件 保 全 情 况 通 知 书
(2021)黔0113执保124号
中色十二冶金建设有限公司云城尚品项目部、贵州天鹏爆破工程有限公司:
我院案号为(2020)黔0113民初5038号之一申请人中色十二冶金建设有限公司云城尚品项目部与被申请人贵州天鹏爆破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一案,我院已采取保全措施如下:
1、冻结申请人中色十二冶金建设有限公司云城尚品项目部贵阳农村商业银行账户金额1327736.69元(户名:中色十二冶金建设有限公司云城尚品项目部;账号:82×××18;开户行:贵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白云支行),冻结时间一年,从2021年2月3日至2022年2月3日止;
2、解除对申请人中色十二冶金建设有限公司云城尚品项目部建设银行账户在(2020)黔0113民初5038号案件中的冻结(户名:中色十二冶金建设有限公司云城尚品项目部;账号:82×××94;开户行:贵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白云支行)。
案件如需续冻、续封,请在期限届满前七日至三十日内向我院提出书面申请。
特此通知
审判员  丁亮
二〇二一年二月七日
法官助理李茂华
书记员李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