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中即港华燃气有限公司

某某与青岛中即物流有限公司所有权确认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文书内容 山东省青岛市即墨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鲁0282民初5101号 原告 原告:***,男,1970年9月11日出生,汉族,住山东省即墨市华山镇凤凰村116号。身份证号码:3702221970********。 委托诉讼代理人:***,山东文鼎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 被告:青岛中即港华燃气有限公司。住所地:青岛市即墨区华山一路516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282730606127M。 负责人:***,该公司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该公司职工。 案由 所有权确认纠纷 立案日期 2020年6月3日 适用程序 简易程序 是否公开审理 是 裁判结果 本案按原告撤诉处理。 审判组织与 裁判时间 审判员*** 二0二0年六月三日 书记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