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文书内容
山东省青岛市即墨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鲁0282民初5101号
原告
原告:***,男,1970年9月11日出生,汉族,住山东省即墨市华山镇凤凰村116号。身份证号码:3702221970********。
委托诉讼代理人:***,山东文鼎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
被告:青岛中即港华燃气有限公司。住所地:青岛市即墨区华山一路516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282730606127M。
负责人:***,该公司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该公司职工。
案由
所有权确认纠纷
立案日期
2020年6月3日
适用程序
简易程序
是否公开审理
是
裁判结果
本案按原告撤诉处理。
审判组织与
裁判时间
审判员***
二0二0年六月三日
书记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