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景森市政园林工程有限公司

山东景森市政园林工程有限公司、旺盛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东省临沂市河东区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
(2019)鲁1312执1008号
申请执行人山东景森市政园林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马某某,职务公司总经理。
被执行人旺盛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某某
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19)鲁1312民初732号民事调解书及申请执行人的申请,已经立案执行。因被执行人未按规定的时间履行法律文书所确定的还款义务,为保证申请执行人权利的实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第二百四十四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查封、冻结、扣划被执行人旺盛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的银行存款20万元或查封、扣押被执行人所有同等价值的财产一宗(详见查封、扣押清单)。
本裁定书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员***

二〇一九年五月三十日
书记员*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