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渥集团有限公司

国能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中渥集团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19)冀0102民初9349号******
原告国能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海淀区西三旗建材城内1幢2层227号。******
法定代表人雍正,该公司总经理。******
委托代理人**,河北东尚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中渥集团有限公司,住所地石家庄市长安区建设北大街179号汇金大厦1103号。******
法定代表人王领,该公司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河北俱时律师事务所律师。******
本院在审理原告国能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中渥集团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原告国能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9月19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国能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国能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诉讼费4060元,减半收取2030元,由原告国能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负担。******
审判员*********
二〇一九年九月十九日******
书记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