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国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湖南国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某某等建设工程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湖南省蓝山县人民法院
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湘1127执491号
申请执行人:湖南国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111095015714G,住所地:长沙市雨花区湘府中路18号德思勤城市广场A3栋1113、1114、1115。
法定代表人:文标,系该公司总经理。
被执行人:***,男,汉族,1963年7月5日出生,湖南省望城县人,住长沙市岳麓区。
被执行人:***,男,汉族,1967年3月5日出生,湖南省宁乡县人,住宁乡县。
本院执行的湖南国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经被执行人***、***自动按判决履行完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通知如下:
湖南省蓝山县人民法院(2021)湘1127民初1616号民事判决,湖南省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22)湘11民终593号民事判决执行完毕。该案按自动履行方式结案。
二〇二二年七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