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水工程勘察规划研究院、某某等民间借贷纠纷民事一审案件移送函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法院
案件移送函
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
我院受理原告**战与被告**、陕西华通玻璃钢制品有限责任公司、陕西省水工程勘察规划研究院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经审查,本案破产企业所在地为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故本院依法不享有本案管辖权。我院遂以(2022)陕0104民初16237号民事裁定书裁定:本案移送至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管辖。现裁定已生效,故将案件移送至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和第三十七条之规定,现将本案移送你院,请查收!
附:移送卷一宗
二〇二三年三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