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神州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青岛晟泰船舶配件有限公司、某某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等票据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东省胶州市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鲁0281执4475号 申请执行人:青岛晟泰船舶配件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281MA94BWBY2H。住所地山东省青岛市胶州市中云街道办事处扬州路以北,**置村东。 法定代表人赵淑美,执行董事兼经理。 被执行人:**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10002360777257。住所地廊坊市经济技术开发***道81号**发展大厦。 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兼董事。 被执行人:青岛市神州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2817278264957。住所地胶州市兰州西路南中宋综合楼三楼。 法定代表人张熙健,该单位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被执行人:山东华邦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781769729335W。住所地潍坊市青州市益都街道办事处东**。 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申请执行人青岛晟泰船舶配件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青岛市神州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山东华邦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票据纠纷一案,执行依据为山东省胶州市人民法院作出的(2022)鲁0281民初1348号民事判决书,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于2022年9月15日依法立案受理。 本案在执行过程中,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和传票,被执行人山东华邦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于2022年9月19日缴纳了案款534205元,扣缴执行费7518元后余526687元,已支付给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已全部履行完法律规定的义务。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的规定,通知如下: 本院(2022)鲁0281执4475号执行案件已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二二年九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