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申士光电有限公司

00山东申士光电有限公司、河南申士节能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河南省西华县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
(2019)豫1622执1090号
申请人山东申士光电有限公司,住所地:山东聊城市冠县北环路北侧冠临路东侧。法人***。
被执行人河南申士节能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西华县城关镇长平路中段。法人**。
本院在执行山东申士光电有限公司与河南申士节能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申请人山东申士光电有限公司自愿撤销强制执行申请,经审查,申请人山东申士光电有限公司的撤销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项款第(八)项、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河南省西华县人民法院(2019)豫1622执1090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长***
审判员***
审判员***
二〇二〇年一月二十一日
书记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