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高瀚伟业科技有限公司

天津市高瀚伟业科技有限公司、祥荣泰禾(天津)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0)津0104执1253号
天津市高瀚伟业科技有限公司、祥***(天津)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申请人天津市高瀚伟业科技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祥***(天津)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一案,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19)津0104民初11752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内容,已全部执行完毕,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1)项的规定本院(2020)津0104执1253执行案件执行结案。
特此通知
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〇年五月二十九日
附:本裁判文书所依照法律规定的具体条文: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
第108条执行结案的方式为:
(1)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全部执行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