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岩松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青岛市市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青岛岩松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行政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3)鲁0202执287号 申请人:青岛市市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被执行人:青岛岩松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申请执行人青岛市市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被执行人青岛岩松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行政非诉执行一案,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22鲁02**行审19号行政裁决书已经生效并立案执行。现经本院强制执行,被执行人已经履行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全部义务,本案已全部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三年三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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