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励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河南博瑞门业有限公司与北京励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0)京0111民初12977号
原告:河南博瑞门业有限公司,住所地郑州市郑州东新区香江建材市场****。
法定代表人:许高峰,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被告:北京励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房山区凯旋大街建设路**—E201
法定代表人:万芬,董事长。
本院在审理原告河南博瑞门业有限公司诉被告北京励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原告于2020年10月26日向本院提出申请,请求撤回对被告的起诉。
本院认为:原告的撤诉申请不违反相关法律规定,本院应予准许。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准予河南博瑞门业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审判员  蔡亮亮
二〇二〇年十月二十六日
书记员  高明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