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2)京0116民初855号之一
本院于2022年11月8日对原告北京欣雅特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被告北京瑞兴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甘树海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一案作出的(2022)京0116民初855号民事裁定书中,存在笔误,应予补正。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七条第一款第七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四十五条规定,裁定如下:
(2022)京0116民初855号民事裁定书中第2页正数第4行“案件受理费6196.12”补正为“案件受理费3098.06”。
审判员 ***
二〇二三年一月十日
书记员 李 健
书记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