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温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青岛温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东省胶州市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3)鲁0281执3242号 申请执行人:***,男,1981年9月21日出生,汉族,住四川省南江县。 被告:青岛温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住所地青岛即墨区温泉镇东皋玉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20016395049X1。 法定代表人:***,职务:总经理。 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青岛温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一案[执行依据:(2022)鲁0281民初3458号民事判决书],本院于2023年5月17日依法立案执行,执行标的8109元。 本案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履行了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全部义务,申请人同意本案执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的规定,通知如下: 本院(2023)鲁0281执3242号执行案已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胶州市人民法院 二〇二三年五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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