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金东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某某增、青岛金东建筑安装有限公司劳动争议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东省莱西市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1)鲁0285执3592号
申请执行人:**增,男,1956年3月2日出生,汉族,住莱西市。
被执行人:青岛金东建筑安装有限公司,地址:山东省莱西市望城街道前塔村。
法定代表人:李明昱,系该公司经理。
申请执行人**增与青岛金东建筑安装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一案中,莱西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委员会2021年1月6日作出的西劳人仲案字(2021)第177号调解已发生法律效力,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将案款交齐。至此,(2021)鲁0285执3592号执行案件申请的内容执行完毕。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本院(2021)鲁0285执3592号执行案件所申请的内容执行完毕,予以结案。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员  田会智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书记员  王 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