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巨昇建设有限公司

浙江某某防火门有限公司、某某巨昇建设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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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 江 省 嘉 善 县 人 民 法 院
结案通知书
(2022)浙0421执1473号
本院受理的申请人浙江**防火门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巨昇建设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执行一案,申请执行标的金额为23866.8元。
本案立案后,被执行人主动向申请人履行完毕本案金钱给付义务23866.8元,申请人书面确认执行完毕。本案至此执行完毕,无其他需要执行的内容,可以按执行完毕结案。
至此,本院执行的(2022)浙0421民初1535号民事调解书所确定的和法律规定的义务内容已全部执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64条第(1)项的规定,本院执行的申请人浙江**防火门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巨昇建设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执行一案予以结案。
特此通知
2022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