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贞达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因在绿园区南阳路4365号上海城A区20#楼南侧新建燃气管道工程未经燃气主管部门审查同意的情况下擅自施工,依据《长春市燃气管理条例》第六十四条被罚款5万元,公示截止期:20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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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

    2022-0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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