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佰安迪电梯有限公司

某某*电梯有限公司、某某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东省金乡县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2)鲁0828执244号
申请人执行人*****电梯有限公司,住所地济宁市薛口建材市场斜对面都市豪阁商务楼第九层901-907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811752662437X。
法定代表人:张金房,董事长。
被执行人***,男,1974年3月19日出生,汉族,住金乡县。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电梯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申请执行人*****电梯有限公司代理人同意本案终结执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第六款的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金乡县人民法院(2021)鲁0828民初3448号民事判决书的执行程序。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长  孙善勇
审判员  王明伟
审判员  杨明进
二〇二二年四月七日
书记员  任 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