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德丰瑞电力工程有限公司、青岛胶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东省禹城市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3)鲁1482执保1266号
青岛德丰瑞电力工程有限公司与***、青岛胶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保全一案,本院作出的(2023)鲁1482民初3969号民事裁定书已发生法律效力,并移送执行保全立案。现已按裁定书及移送要求,利用网络查控系统对被执行人财产进行了查询,并冻结了被执行人***、青岛胶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银行存款23767.52元,冻结期限为一年。本案未能查询到足额银行存款,保全事项未能全部实施完毕,本案以部分保全方式结案。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