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普利龙压力容器有限公司

山东普利龙压力容器有限公司、济南华飞数控机械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东省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
(2017)鲁0105执1856号
申请执行人:山东普利龙压力容器有限公司,住所地济南市天桥区桑梓店镇康辛、安庄村。
法定代表人:边荣江,董事长。
被执行人:济南华飞数控机械有限公司,住所地济南市历城区华山镇卧牛山东村。
法定代表人:***,总经理。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山东普利龙压力容器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济南华飞数控机械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和解协议,现申请执行人山东普利龙压力容器有限公司向本院提出撤销执行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法院(2015)天商桥初字第9号民事判决书的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款第(六)项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2017)鲁0105执1856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长***
审判员**
审判员齐栋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八日
书记员白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