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网吉林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

广东省顺德开关厂有限公司、国网吉林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财产保全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长春新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吉0193执保864号
申请保全人:广东省顺德开关厂有限公司,住所地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
法定代表人:高衍。
被保全人:国网吉林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住所地长春市高新区前进大街2000。
法定代表人:宋景山。
关于申请保全人广东省顺德开关厂有限公司与被保全人国网吉林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财产保全一案,民事案号为(2021)吉0193民初3439号,案件承办法官为苏勇豪。
保全案件于2021年9月17日立案移送后,冻结被保全人名下银行账户1处,冻结期限一年,冻结期限自2021年9月18日起至2022年9月18日止,共计冻结金额8690.28元。
现本保全案件无标的物可实施保全,保全实施文书及本通知书一并移送。
审判员  姜飞飞
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六日
书记员  曲奉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