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执行案件通知书
(2020)鲁0112执6100号
本院在执行济南彼得展览展示服务有限公司与济南之式传媒广告有限公司加工承揽合同纠纷一案中,经查,被执行人未履行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20)鲁0112民初4223号民事判决书所确定的义务。申请人向本院申请执行。
本院依法立案执行后,本案共执行到位91493元,含执行费1493元,单据已开。申请执行人放弃部分权利,到庭提交结案证明一份。至2020年12月11日为止,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执行内容,已全部执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通知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