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与青岛恒益园林绿化有限公司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执行裁定书
发布日期:2015-05-26
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
(2015)城执字第1148号
申请执行人***。
被执行人青岛恒益园林绿化有限公司,住所地青岛市城阳区城区工业园,组织机构代码证号:74396376-4。
法定代表人***,总经理。
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青岛恒益园林绿化有限公司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2014)城民初字第2766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执行。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已履行本案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2014)城民初字第2766号民事判决书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长蒋涛
代理审判员*刚
代理审判员***
二〇一五年五月八日
书记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