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辐瑞辐射防护技术有限公司

上海辐瑞辐射防护技术有限公司申请公示催告案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民事判决书
案号:(2009)浦民催字第75号

申请人上海辐瑞辐射防护技术有限公司

申请人上海辐瑞辐射防护技术有限公司申请公示催告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于20091124发出公告,催促利害关系人在六十日内申报权利。现公示催告期间已满,无人向本院提出申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九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一、宣告票据号码为00017267,出票日期为2009715,票面金额为人民币14,000元,本票申请人、持票人为上海辐瑞辐射防护技术有限公司,出票行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张江支行,收款人为上海机电设备招标公司的中国工商银行无效。

二、自判决公告之日起,申请人上海辐瑞辐射防护技术有限公司有权向支付人请求支付。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审  判  长 符红昇
  审  判  员 张丽丽
  代理审判员 周  军
  书  记  员 杨  融
    二OO九年十一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