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元绪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某某与某某、湖南元绪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湖南省宁乡市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湘0182执745号 *** ***、湖南元绪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本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湖南元绪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根据(2021)湘0124民特519号民事裁决书所确定的被执行人***、湖南元绪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履行的义务,被执行人已按照生效法律文书的要求履行完毕,本院(2022)湘0182执745号案已经执行完毕,特此通知。 宁乡市人民法院 二〇二二年三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