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蓬溪县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0)川0921执保64号
南京瑞杨医用科技有限公司、蓬溪博裕医院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本院民事审判庭移送执行南京瑞杨医用科技有限公司与蓬溪博裕医院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申请人南京瑞杨医用科技有限公司申请以1000000元为限冻结被申请人蓬溪博裕医院有限责任公司在四川蓬溪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赤城支行(账号:36×××39)、遂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蓬溪北街支行(账号:50×××16)的存款。经本院立案执行,通过全国法院网络查控系统,对被申请人银行账户作限额冻结,现已保全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八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