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筑煜路桥基础工程有限公司

人***与被执行人山西筑煜路桥基础工程有限公司结案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胶州市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19)鲁0281执2742号
申请执行人:***,男,汉族,1963年2月24日出生,住山西省朔州市朔城区福善庄乡东小寨村2区**号,居民身份证号码1421281963********。
申请执行人:山西筑煜路桥基础工程有限公司,住所第山西省朔州市朔城区下庄头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40600MA0GRYXB1K。
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山西筑煜路桥基础工程有限公司国内非涉外仲裁一案,胶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的胶劳人仲案字(2019)第490-1号判决书发生法律效力后,因被执行人未自动履行,申请执行人于2019年7月17日向我院申请执行,执行标的118003.0元。
在执行过程中,本院依法向被执行人送达了传票、执行通知、报告财产令、执行便民服务卡、廉政监督卡。本院依法从被执行人山西筑煜路桥基础工程有限公司名下扣划案款118003.00元及执行费1670元。上述案款本院依法发还给申请执行请人,被执行人已履行完本案全部法律义务,申请执行人同意本案执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的规定,通知如下:
本院(2019)鲁0281执2742号执行案件已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胶州市人民法院
二?一九年九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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