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天水市秦州区人民法院
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
(2020)甘0502执277号
北京星天地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天水星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北京星天地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与天水星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70400元。经立案执行后,天水星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自动履行70400元。至此,申请执行人北京星天地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19)甘0502民初3409号民事调解书上载明的内容已履行完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四条第(一)项、第十五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本案已执行完毕。
审判员 薛伟
二〇二〇年三月三日
书记员 脱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