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佳源电建有限公司

申请人内蒙古佳源电建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追偿权纠纷一案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卓资县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
(2019)内0921执240号
申请执行人:内蒙古佳源电建有限公司,,地址:集宁区恩和路安大国际嘉园**3507。被执行人:***,男,1987年4月10日出生,,汉族,现住卓资县。
本院在执行内蒙古佳源电建有限公司与***追偿权纠纷一案,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17)内0921民初932号调解书,查封了被执行人***名下的车辆,现被执行人已经履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三十一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解除对被执行人***所有的长安牌K43车牌号:蒙A976**的查封。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员***
二〇一九年六月三日
书记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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