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执行案件通知书
(2020)鲁0112执恢606号
申请执行人山东烟台盛大集团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债权纠纷一案,本院(2009)历城民商初字第1605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因被执行人***未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山东烟台盛大集团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执行,本院于2010年2月2日依法立案执行,执行案号为(2010)历城执字第246号。2010年7月15日,本案终结执行。2020年9月2日,本案恢复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已履行完全部还款义务,并缴纳执行费5761元,申请执行人向本院出具结案申请书。至2020年9月15日为止,上述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执行内容,已全部执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通知如下:
本院(2009)历城民商初字第1605号民事判决书执行完毕。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