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丽水俊佳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其他案由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金华市金东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0)浙0703执1873号 申请执行人***,男,1985年3月29日出生,住浙江省东阳市。 申请执行人***,男,1954年11月15日出生,住浙江省东阳市。 被执行人浙江**建设有限公司,住所地金华市永康市××路××号,组织机构代码:751173375。 法定代表人***。 被执行人浙江***佳市政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浙江省丽水市××路××号××楼,组织机构代码:753991187。 法定代表人***。 本院立案执行的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浙江**建设有限公司、浙江***佳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何工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浙江**建设有限公司已向申请执行人支付执行款310339元,(2020)浙0703执1873号案件已全部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十月十二日